重要提醒:110年1月15日後: 一、公布試場分配表於招生策略中心網頁之最新消息。 二、考生需自行至報名系統之『登錄其他作業』列印准考證明,考試當日請攜帶有身分證字號、照片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全民健保卡、駕照、護照、居留證)與准考證明應考。 三、依簡章規定,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錄取最低標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錄取。詳細規定請參閱簡章錄取及成績計算方式乙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