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更新)110學年度清華學院學士班(將星計畫組)招生公告(含簡章下載)

一、報名日期110年2月25日上午10:00~3月4日下午17:00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

2/24更新: 因高中(職)延後開學,如無法於報名前取得體檢報告正本,請於報名時先行上傳體檢繳費證明,並於來校面試時攜帶體檢報告正本核驗。如屆時因體檢結果不符招生簡章規定者,以報名資格不符論,且不得要求退件、退費。

三、招生名額:10名

註:本項招生名額係為國防部提供之「國防學士班」外加名額,錄取生應於入學前與國防部簽立合約書,議定雙方之權利義務。如中途退訓,除應依合約賠償相關費用外,亦不再具有本校學籍,應予退學;所修有學期成績者,得申請發給修業證明書。除依規定得予免受入伍訓外,未完成入伍訓者,不得註冊入學。

四、軍種官科及員額

軍種

資通電軍

陸軍

海軍

空軍

員額

4

2

2

2

註:

  1.考生可自行選填4個志願,一經報名完成,不得申請更改。依錄取總成績高低及志願序分發軍種別。

  2.各軍種畢業分發以戰鬥官科為主,分發方式按各軍事學校規定辦理。

五、報考資格

  一、下列各項需同時符合:

   (一)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含應屆),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資格者。

   (二)符合本班自定報名條件(詳見簡章內文第2-3頁),包含:

    1.年滿17歲-22歲(民國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須參加11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其五科中任四科級分總和應達50級分以上(含50級分) ,且英文、數學二科須達前標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無他國國籍者。

    4.符合簡章第2~3頁所規定之體格、體能鑑測、智力測驗及全國國防測驗等項目之基準。

六、面試日期110年3月20日或3月21日,詳細時間依通知為準。

七、110學年度清華學院學士班(將星計畫組)單獨招生簡章全文電子檔請見下方附件,不另販售紙本簡章。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下載完整簡章,並詳閱簡章各節之規定。

八、國軍智力測驗、全民國防測驗每時段測驗名額有限,請盡早上網預約測驗。如有疑義,請洽詢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000-050);
       體適能鑑測證明、智力測驗成績證明、全民國防測驗成績證明及體檢報告,需耗時準備,敬請儘早處理,以免錯失報名機會。

九、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為24小時開放,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十、 相關諮詢電話

          (一)詢問招生考試相關事宜,請洽招生策略中心:03-5712861、5731399或撥學校總機03-5715131轉分機31399、31398、31385、31300~31303、33001~33006。

          (二)詢問註冊入學相關事宜,請洽註冊組03-5712334

          (三)詢問軍事訓練相關事宜,請洽軍訓室03-5715131轉3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