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學年度學士班、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新住民入學單獨招生公告(含簡章下載)

110 學年度學士班、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新住民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提供全文電子檔下載,不另販售紙本簡章。

To foster higher education among new residents in Taiwan and promote their integration and adaptation to the local milieu,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initiated a specialized admission program in 2021 for these residents across undergraduate, master's, and doctoral levels. The selection process adopts a holistic evaluation of the applicant's credentials and accomplishments within Taiwan, encompassing study plans, portfolios, language proficiency certifications, professional licenses, and other pertinent documents. Notably, this program augments the admission capacity by an additional 2% across all academic tiers. Significantly, this initiative neither compromises the admission entitlements of local students nor detracts from them; instead, its primary objective is to enhance diversity and inclusivity within the NTHU academic community.

【重要公告】本招生採網路填表報名並以電子郵件寄繳指定審查資料。

一、報名日期及報名資料收件日期110年4月27日上午09:00 ~5月4日下午5:00止 

二、報名方式:

(一)一律網路填表報名並以電子郵件寄繳指定審查資料,逾期概不受理。

(二) 報名網址請至本校招生專區→報名報到系統→學士班→新住民單招

※轉帳繳費後一個小時,請考生由報名系統登入「其他作業」,確認是否已繳費成功。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考生務必下載完整簡章,詳閱簡章各節之規定。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為24小時開放(非報名期間不開放),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 下方附件皆為*.pdf格式檔案,請下載Adobe Acrobat Reader後並安裝。

三、報考資格:(詳見簡章第1~2頁)

(一)本案「新住民學生」係指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請參閱附錄一),申請歸化許可者(以下簡稱新住民學生)。

(二)新住民學生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報名本項招生。

1.報名學士班:於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閱簡章附錄二),具報考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者。

2.報名碩士班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者。

(2)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3)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閱簡章附錄二),具報考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者。

3.報名碩士在職專班:應具有報考碩士班資格且累計工作年資滿二年以上者。

4.報名博士班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者。

(2)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3)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閱簡章附錄二)具報考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者。

(三)考生應於報名時同時檢附「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歸化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教育部「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第二條(請參閱簡章附錄三)所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前項證明文件遺失或無法出示者,得由新住民學生授權本校查證,如未能於本校註冊前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所持境外學歷應符合各該相關學歷採認法規(大學法第23 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等)之規定。

(五)考生於報考時應先繳交持境外學歷(力)切結書(簡章附表三)。錄取生於報到繳驗證件時,須依教育部相關規定繳驗(交)所需正本文件。學歷(力)資格不符教育部規定者,經查明屬實即取消錄取資格。

四、繳交報名審查資料 (詳見簡章第5~6頁)

所有報名資料檔案請先依報名學系(班)名稱合併為一個PDF檔,一系(班)一檔,檔名及E-mail信件標題為「報名流水號(八碼)+報名學系(班)名稱+考生姓名」。

※總檔案上限為15MB。

報名資料繳送,一經收件,除系所要求外,恕不接受補件或抽換,如有缺失致遭退件,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 報名表:請上網至網路填表系統填寫相關報名資料後,產生並下載PDF檔
  • 身分證明文件:考生本人之「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歸化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教育部「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第二條所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證明文件遺失者,考生應另上傳查核授權書(如簡章附表二),授權本校向相關單位查證。
  • 學歷證件:詳見簡章第5頁。
  • 在校成績單:詳見簡章第5頁。
  • 在職證明、服務年資證明:報考碩士在職專班者請提供在職證明正本、所有服務年資證明或記載有歷年年資之勞工保險證明正本掃描檔,以便核算年資數。
  • 自傳:(報考學士班請依簡章附表四撰寫引導式自傳)。
  • 讀書計畫或研究計畫 :報考學士班請依簡章附表五撰寫引導式讀書計畫;報考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者,請提供研究計畫。
  • 作品集 :申請藝術、音樂等相關學系所必繳,其他學系所免繳。請提供作品集連結。
  •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專業證照、競賽成果、專題報告、著作、論文發表、專利或發明、社團參與、個人榮譽事蹟、推薦函...等。 

五、錄取名單公告日期(詳見簡章第7頁)

        110 年 6 月 11 日下午17:00(公告於本校招生專區)

 

六、相關詢諮資訊

     (一)詢問報名相關事項請洽本校招生策略中心:03-5715131轉33001、33002,或來信本校招生策略中心:spadms@my.nthu.edu.tw。

     (二)詢問註冊入學相關事項請洽註冊組:03-571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