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相關問題(含報考資格)

※報名前常見問題

Q:簡章什麼時後公告?什麼是簡章?

A本校碩、博士班甄試簡章於110年9月16日公告於本校招生專區網頁

https://adms.site.nthu.edu.tw/

簡章中對報考資格、報名規定事項、錄取、成績、報到、系所要求等考試相關資訊均有詳細說明,考前務必自行下載參閱,一經報名繳費即代表同意本考試簡章之所有規定,切勿於報名後要求本校依個人需求修改考試規定。本次考試不另販售紙本簡章。

Q:簡章太多字了,我看不懂,你可以直接跟我說嗎?要繳什麼東西?要怎麼考?有筆試嗎?要英檢嗎?

A:你的問題簡章裡都有寫,如果字太多,請善用關鍵字搜尋,簡章下載下來後,請善用Ctrl+F鍵搜尋您想尋找的關鍵字,

Q:我唸OOXX系,請問我適合報考什麼系所?

A1.有關本校各系所特色、課程、研究領域、教師專長等,建議考生直接參閱本校各教學單位網站https://www.nthu.edu.tw/units/education

2.有關各系所自訂報名條件、要求之繳交資料、甄試項目及成績計算方式等可逕行參閱系所分則。

Q:報名時間太短了,這樣我準備來不及!

     A:建議考生先行參閱簡章,將所需文件備齊,報名期間將資料寄繳/上傳即可。

Q:我現在是大五/大六延畢生,簡章說要應屆畢業或畢業生才能報考,那我可以報考嗎?

A:可以,報名時請填應屆畢業,並填寫預計畢業年、月。請注意,註冊前需繳驗畢業證書,若無法取得畢業證書且未符合同等學歷認定標準(或系所未接受同等學力資格),將取消錄取資格,名額無法保留至下一學年度。

Q:我現在可以報名了嗎?或是我可以先上傳資料?或請老師寫推薦函?

A: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開放後才能進行報名及登入線上審查系統上傳資料、填寫推薦人資料。

報名期間常見問題

Q:要怎麼報名?報名表在哪邊找?

A請於報名期間點選https://adms.site.nthu.edu.tw/p/412-1207-17260.php?Lang=zh-tw,或由招生策略中心網頁報名報到系統處進入,點選「登入碩士班甄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一律網路報名,請務必於報名期限截止前完成報名繳費,逾時恕無法受理!

Q:我們的學校已不再每學期蓋註冊章,這樣還需繳交嗎?

A:請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至註冊組蓋章證明,或申請「在學證明」亦可。

Q:我的學生證曾經遺失補發,沒有之前的註冊章;我的學生證磨損看不清楚之前的註冊章......這樣要如何繳交?

A:只要學期的註冊章清楚可辨識即可,目的在確認本學期的在學狀態,或申請「在學證明」亦可。

Q 如果成績單上就有名次,請問還需要上傳名次證明嗎?

      A:請將成績單分別上傳於成績單和名次證明欄位即可。

Q碩甄在職生、在職專班有什麼不同?

A:「研究所在職生」即班內招收對象含一般全職學生及在職人士,上課時間多以平日(星期一至五)日間為主;「碩士在職專班」指專為在職人士開設之碩士班別,上課時間多安排於平日夜間或假日全天,以方便在職人士於公餘閒暇時進修。在職生修業年限較一般生多一年。「碩士在職專班」簡章約於每年11月公告於招生策略中心網頁。

Q:在職生要求兩年年資,我兩份工作的工作性質類似,累計有兩年年資,但是中間換過工作單位怎麼辦呢?

A 請您現在工作的單位和上一份工作單位開立證明,年資累計滿兩年即可

Q我需要繳在職證明嗎?打工的算不算?要繳在哪邊?

A:若以在職生身分報考,一律需繳交在職證明及年資證明,每份工作需滿三個月()以上,其年資始得採計。相關證明請隨審查資料附上,若為線上審查系所,上傳於規定欄位即可。

若以一般生身分報考,除非系所有特殊要求,否則不需特別繳交在職證明,若您覺得工作經歷有助審查,您可以放入有利審查資料中一併上傳。

 

※報名後常見問題

Q:請問准考證明如何列印

A您可以由報名與報到系統登入後,點開頁面左邊資料夾「個人報名相關作業」→「准考證明列印(238)」→按下您的准考證號→請於畫面選擇列印/按滑鼠右鍵選擇列印→將目的地選擇為「另存為pdf檔」。如直接於畫面按下載,將存成php檔,您無法開啟該檔案

Q:我搬家/離校了,請問可以修改我的通訊地址嗎?

A您可以自行登入報名與報到系統修改即可

Q:我初試沒有通過,學校是不是會退費給我?

A:依簡章規定,本考試複試不另收費,初試未通過者亦不退費。

Q:我報考的系所報名人數比招生名額還少,這樣我一定穩上的?

A:依簡章規定,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錄取最低標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錄取。詳細規定請參閱簡章錄取及成績計算方式乙節。

Q:我的成績比所列的最低錄取標準還高,為什麼我是備取生?你告訴我正取最後一名是幾分!

A:依簡章規定,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錄取為正取生至核定之名額止,其餘為備取生(意即「最低錄取標準」為最後一位備取生之分數)[本校不另公告「正取生」之分數]。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錄取。[有關錄取及成績計算方式,請參見簡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