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個人申請入學旭日招生(甲、乙、丙、丁、戊組)審查資料及就讀志願表下載_更正版

1.學習檔案:請依格式下載填寫,於指定時間內直接上傳至指定項目內容中的P「學習檔案」選項中,並於109418日(六)面談報到時繳交正本。

 

2.推薦函:請依格式下載填寫,請推薦人填寫完畢後彌封簽名,由推薦人(或轉交由申請人)10948日(三)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逕寄至「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207)收」。

 

3.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無指定格式及字數,請申請者自行填寫,於指定時間內直接上傳至指定項內容目中。

 

4.就讀志願表:請依申請組別之格式下載填寫,請於10948日(三)前將影本傳真(03-5743034)、掃描成PDF檔案後Email至本中心(adms@my.nthu.edu.tw)、或掛號郵寄至本中心(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207)收)(以郵戳為憑)。請確認文件內容清晰可視,並備註考生資訊及報考組別,繳交後不得再更改正本請於109418日(六)面試報到時繳交。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考生依校方規定補助來校面談往返之交通費及部分住宿費(僅補助考生),請於面談當天攜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交通費票根及住宿收據(若遺失恕不補助),未能提供109年度上述之證明文件者,恕無法補助來校面談之交通費及部分住宿費

 

5.  若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須另附全戶: 一、各類所得資料歸戶清單(107年度),二、全國財產歸戶資料,並掃描成PDF附於學習檔案文件後,上傳於系統其他P學習檔案項目。正本請於109418日(六)面試報到時查驗後歸還。

上述資料可至財政部國稅局申請,網址:https://www.ntbna.gov.tw/,選「服務園地」>申辦書表>申辦案件應附書表>各稅>第17項及第21項。

 全戶資料係指(祖父母、父母親、兄、弟、姊、妹,含自己)。

 

6. 請申請者主動於上班時間(上午800-下午500)與本中心來電或來信確認報考文件繳交情況。

旭日招生甲、乙組-張小姐 03-5715131分機33004

旭日招生丙組- 游小姐03-5715131分機33006

旭日招生丁、戊組-翁小姐 03-5715131分機33212

招生策略中心:adms@my.nthu.edu.tw

傳真號碼:03-5743034

地址: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