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複查期限:成績單寄出後一週內(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申請方式:一律以通訊方式(限時專送)辦理,請將回郵信封及填妥之複查申請表、成績單(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於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 本校招生策略中心(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招生策略中心收 )。
3.注意事項:
※來函信封封面請註明報考系所、准考證號與姓名,以便查詢。
※申請複查須附原成績單或網路下載之成績單紙本,否則不予受理。
※回函信封請貼足郵資,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