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統一分發結果查詢及相關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統一分發結果查詢招生名額外加名額

 獲統一分發至本校之錄取同學請詳閱下列注意事項:

一、111學年度獲統一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即視為願意入學就讀本校,不需另外辦理報到手續

二、本校註冊組將於8月中旬寄發學士班新生入學須知,錄取生應依該須知及行事曆之規定日期辦理註冊手續,並繳驗高中畢業證書影本(或依教育部發布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無法繳驗者,不得註冊入學。

三、本校設有「旭日獎學金」,提供錄取之低收、中低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者),錄取後得依本校「旭日獎學金施行要點」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旭日獎學金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核發,獎學金每年申請一次,最多四年。另有「校內、外獎助學金」詳情請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網站參閱。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https://sa.site.nthu.edu.tw/index.php

       旭日獎學金申請可詢問03-5715131#34763 張先生:https://sa.site.nthu.edu.tw/p/404-1480-164455.php?Lang=zh-tw

四、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或欲參加111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者,應於規定期限內(11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每日上午9時至晚上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站,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入作業。逾期未放棄者,應逕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不得參加分發入學登記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作業。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務必慎重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