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申請入學旭日招生(甲、乙、丙、丁組) 複試 (正式版)相關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申請入學旭日招生(甲、乙、丙、丁組)

複試(正式版)相關注意事項

一、複試時間:

旭日甲組 、乙組:113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時00分開始

旭日丙組: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15分開始

旭日丁組: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00分開始

二、報到地點:校本部清華大學行政大樓2樓報到處,請考生於複試開始前30分鐘至報到處進行報到。

三、複試地點:校本部清華大學行政大樓各教室 (由工作人員查驗資料後帶領應試考生前往,請考生至報到地點等候,勿直接至面試地點)。

四、複試順序:

  1. 請參閱本公告「附件一、國立清華大學113學年度申請入學-旭日招生(甲、乙、丙、丁組)複試順序公告_正式版」
  • 因場地休息空間有限,建議陪同家長可至校園其他開放空間稍作等候與休息。

五、考生應試準備文件

  1. 考生應試時請務必攜帶學習檔案正本及就讀志願表正本 經濟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護照、駕照等證件)正本,以便查驗,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予應試。

*經濟證明文件正本:

  1. 111-113年度近三年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符合扶助條例110120日修正通過版之第4條第1項第5款條件者)

若上傳至甄選會系統的經濟證明文件為非111-113年度,則攜帶已上傳系統之經濟證明文件之正本。

  1. 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須另附全戶之:
  1. 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111年度)
  2. 全戶全國財產歸戶資料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第4條第1項第5款)依本校規定提供面試來回交通費偏遠地區到校部分住宿補助,具上述身分且於期限內登記交通補助線上表單,面談時請攜帶113年度正本,核驗後歸還。

六、交通資訊:

  1. 清華大學交通路線資訊:https://adms.site.nthu.edu.tw/p/412-1207-17242.php?Lang=zh-tw
  2. 校內館舍地圖請參閱附件二。

七、聯絡方式:
電話號碼:03-5715131 
傳真號碼:03-5743034
信箱:adms@my.nthu.edu.tw
地址: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207室)

旭日甲組承辦人:洪小姐 cy_hung@mx.nthu.edu.tw 分機33004)

旭日乙組承辦人:曾小姐 tsengyuting@mx.nthu.edu.tw 分機33006)

旭日丙組承辦人:陳小姐 weichienchen@mx.nthu.edu.tw 分機33005)

旭日丁組承辦人:王小姐(wsihting@mx.nthu.edu.tw 分機3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