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統一分發結果查詢(招生名額、外加名額)
獲統一分發至本校之錄取同學請詳閱下列注意事項:
一、113學年度獲統一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即視為願意入學就讀本校,不需另外辦理報到手續。
二、本校註冊組將於7月31日以手機簡訊寄出新生學號通知(不再寄發紙本通知),錄取生應依學士班新生註冊須知,於須知內規定時程內辦理相關註冊手續及新生資料上傳,未完成學歷繳驗者,不得註冊入學。
★如因電信系統拒收商業簡訊致未收到簡訊者,請於規定時間網路報到時間起,於本校首頁連至新生資訊網:新生學號查詢,即可查詢學號,進行各項網路報到及資料上傳事宜。
★註冊組聯絡電話:03-5715131轉31012或03-5712334;註冊組公告網頁(請點選)。
三、本校設有「旭日獎學金」,提供錄取之低收、中低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者),錄取後得依本校「旭日獎學金施行要點」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旭日獎學金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核發,獎學金每年申請一次,最多四年。另有「校內、外獎助學金」詳情請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網站參閱。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https://sa.site.nthu.edu.tw/index.php
※旭日獎學金申請可詢問03-5715131#34714 王先生:https://sa.site.nthu.edu.tw/p/404-1480-164455.php?Lang=zh-tw
四、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或欲參加113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者,應於規定期限內(11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每日上午9時至晚上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站,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入作業。逾期未放棄者,應逕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不得參加分發入學登記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作業。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務必慎重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