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申請入學旭日招生(甲、乙、丙、丁組) 複試(初版)相關注意事項

115學年度申請入學旭日招生(甲、乙、丙、丁組)

複試(初版)相關注意事項

一、複試時間

旭日甲組、乙組:115年5月21日(星期四) 上午9時15分開始

旭日丙組、丁組:115年5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時15分開始

二、報到地點:校本部清華大學行政大樓2樓報到處,請考生於複試開始前30分鐘至報到處進行報到。

三、複試地點:校本部清華大學行政大樓各教室 (由工作人員查驗資料後帶領應試考生前往,請考生至報到地點等候,勿直接至面試地點)。

四、複試順序

  1. 請參閱本公告「附件一、國立清華大學115學年度申請入學-旭日招生(甲、乙、丙、丁組)複試順序公告_初版」
  2. 接受更改複試順序期限至115年5月13日(三)中午12點整,請考生於期限內來電或來信告知,若不願意更動複試順序亦如前述期限內告知,逾時不受理。
  • 欲更改複試順序者,本中心會盡量安排,但為顧及所有考生應試權益,僅接受些微調整,考生不可指定特定時段,亦不接受改期、延期等要求(若有情況特殊,或其他交通等因素考量而不希望更動順序者,亦請來信告知)。
  • 115年5月15日(五)下午5時公告正式複試順序時間表、考場位置、報到處位置及注意事項,屆時再請考生至本中心網頁( https://adms.site.nthu.edu.tw/ )確認時間。
  • 因場地休息空間有限,建議陪同家長可至校園其他開放空間稍作等候與休息。

五、考生應試準備文件

  1. 考生應試時請務必攜帶學習檔案正本及就讀志願表正本 經濟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護照、駕照等證件,不含學生證)正本,以便查驗,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予應試。

*經濟證明文件正本:

  1. 113-115年度近三年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符合扶助條例110120日修正通過版之4條第1項第5條件者)

若上傳至甄選會系統的經濟證明文件為非113-115年度,則攜帶已上傳系統之經濟證明文件之正本。

  1. 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須另附全戶之:
  1. 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113年度)
  2. 全戶全國財產歸戶資料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第4條第1項第5款依本校規定提供複試來回交通費偏遠地區到校部分住宿補助(補助事宜已E-MAIL聯繫通知,若無收到請聯繫洪小姐 cy_hung@mx.nthu.edu.tw  (分機33004)),具上述身分且於報名期間經招生策略中心驗證並登錄者,面談時請攜帶115年度正本,核驗後歸還。

六、交通資訊

  1. 清華大學交通路線資訊:https://adms.site.nthu.edu.tw/p/412-1207-17242.php?Lang=zh-tw
  2. 校內館舍地圖請參閱附件二。

七、聯絡方式
電話號碼:03-5715131 
傳真號碼:03-5743034
信箱:adms@my.nthu.edu.tw
地址: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207室)

旭日甲組承辦人:洪小姐 cy_hung@mx.nthu.edu.tw 分機33004)

旭日乙組承辦人:曾小姐 tsengyuting@mx.nthu.edu.tw 分機33006)

旭日丙組承辦人:陳小姐 weichienchen@mx.nthu.edu.tw 分機33005)

旭日丁組承辦人:王小姐(wsihting@mx.nthu.edu.tw 分機3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