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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拾穗計畫)第二次備取遞補名單(含報到須知)

說明:

1 : 本次備取遞補名單未列之學系(班/組)目前暫無缺額。
2 : 部分備取生如已在本校其他學系(班)報到,而想改報到本次備取上之學系(班/組)者,請一併附上「原報到學系之放棄聲明書」及「本次備取上學系之報到聲明書」。

因各學系(班/組)多數已完成報到,暫無缺額。後續若有錄取報到生放棄入學資格致產生缺額時,將再依備取順序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後續備取生報到。※

※依簡章規定,此備取遞補作業至112年3月2日止,以後即不再遞補。※

 

※※※※※ 以下備取生請詳閱報到須知 ※※※※※

代碼

學系(班/組)

准考證號

錄取別

備序

2301

清華學院學士班甲組

23010285

備取

5

2301

清華學院學士班甲組

23010236

備取

6

2312

藝術與設計學系 創作組

23120046

備取

2

 

※※※※※ 以上備取生請詳閱報到須知 ※※※※※

 

國立清華大學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拾穗計畫)報到須知
 

(第二次備取遞補)

 

恭喜您備取遞補上本校學士班特殊選才,請詳讀本須知後,依下述程序於規定期間內完成報到手續。


注意事項


一、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報到採通訊方式辦理,請於112年1月9日前填妥報到聲明書並由考生及家長簽章後,正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招生策略中心(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可先以電子郵件傳送電子檔至adms@my.nthu.edu.tw)「學士班特殊選才報到聲明書」可於本公告下方附件下載,逾期未報到者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本校將逕行通知備取遞補作業。


二、特殊選才錄取生已完成報到者如未放棄錄取資格,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等各項入學招生管道,違者取消特殊選才錄取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或欲參加前述各招生入學管道者,應填妥「學士班特殊選才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可於本公告下方附件下載)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後,於112年3月1日前E-MAIL至招生策略中心告知,以利備取遞補作業進行,再將正本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招生策略中心。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務必慎重考量。


三、依教育部規定,特殊選才錄取生,有以下情形者,應擇一校系報到,不得重複報到(如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報到學校先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再至他校報到),違者取消其全部校系之錄取資格:
(一)同時錄取「112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者。
(二)同時錄取「112學年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


四、報到時請擇優提供1~2項英語能力成績證明影本,俾利大一英文修課分級參考。如未能於報到時提供者,至遲請於112年5月前補交。逾期仍未提供者,其大一英文修課分級將逕由本校安排。

 

五、錄取生應持符合報考資料之學歷證明文件,依清華大學之規定辦理註冊入學;錄取生於註冊時應繳交學校畢業證書,或依教育部發布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繳交相關同等學力證明(詳參招生簡章附錄一說明);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含自學)請詳參招生簡章附錄六說明,否則取消入學資格,不准註冊入學。


國立清華大學招生委員會 啟
1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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