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績計算與錄取後報到問題
| Q: | 請問我的成績比成績單上所列的最低錄取標準還要高,為什麼只是備取而不是正取? |
| A: | 簡章上有詳細說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錄取為正取生至核定之名額止,其餘為備取生(意即「最低錄取標準」為最後一位備取生之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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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我是備取生,需要跟正取生同時報到或做其他手續嗎? |
| A: | 暫時不需要,待備取遞補上後再做報到手續。正取生報到完畢後,本中心會統計各系所組缺額,公告第一次備取名單,之後再視缺額狀況,分次通知備取生報到。 |
| Q: | 我比較想念甲系,但是乙系是正取,甲系是備取,我可以先報到乙系,等甲系備上了再報到甲系嗎? |
| A: | 可以,但是簡章有規定「同時錄取本校二系所以上(含)之考生,報到時僅能擇一報到」,所以備上甲系時,需要同時填寫放棄乙系的放棄聲明書,甲系的報到才能算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