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分發係依正取生甄選總成績及志願表之校內分發結果。
※所有本組錄取正、備取生均應依「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於109年5月14日(四)至109年5月15日(五)止,就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進行統一分發。未依規定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甄選委員會於109年5月21日(四)公告統一分發結果後,本組將再次進行校內分發程序,分發對象及順序為:
(1)獲統一分發後原分組之正取生,且其原填較佳之志願仍有缺額者;
(2)獲統一分發之原分組備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