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3學年度碩士班考試核定報名人數統計表

-重要提醒:
一、113年1月12日後,考生得自行至報名系統之『登錄其他作業』列印准考證明(考生攜帶入座之准考證以1張為限),考試當日請攜帶有身分證字號、照片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全民健保卡(貼有相片)、駕照、護照、居留證)應考【特別提醒:學生證不是有效的應考證明文件】。

二、試場分配表預計113年1月17日於招生策略中心網頁之最新消息公告。

三、依簡章規定,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訂定錄取最低標準,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錄取。詳細規定請參閱簡章錄取及成績計算方式乙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