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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清華學院學士班特殊選才(拾穗計畫)招生複試順序及相關事項(正式版)

113學年度清華學院學士班特殊選才(拾穗計畫)招生

複試順序及相關事項(正式版)

 

一、複試時間:112129星期六)上午9時~下午430

二、報到地點:清華大學校工程一館二樓,請考生於複試開始前30分鐘至報到處進行報到。(第四組序號11-22號考生請直接至清華大學教育館三樓報到)

三、複試地點:清華大學校本部工程一館二樓教室教育館310教室(報到後由工作人員指引)

四、複試順序:詳細複試順序請參考本公告之附件一113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拾穗計畫)招生複試順序及相關事項(正式版)

五、考生應試準備文件

  1. 考生應試時務必請攜帶准考證(考生自行上網列印)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護照、駕照等有效證件)正本,以便查驗,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予應試。
  2.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本校規定提供複試來回交通費及偏遠地區到校部分住宿補助(補助事宜將會另行聯繫通知),具上述身分且於報名期間經招生策略中心驗證並登錄者,面談時請攜帶正本,核驗後歸還。
  3. 本次術科測驗指定項目為藝能類主要專長勾選音樂之考生,每人3分鐘演奏/演唱時間,請考生自行攜帶樂器並自選曲目,以利複試順利進行。
  4. 複試當日由審查委員決定口試或筆試方式,審查委員已充分審閱各考生上傳之備審資料,考生所另行攜帶之其他資料/作品/作品集,於複試進行期間無法確保有展示機會,請考生斟酌時間分配,考試當日所攜之文件或作品非屬必要,並不影響複試成績。

六、應試注意事項

  • 複試當日請提早出門,避免因交通壅塞或其他因素耽誤,建議至少面試時間前30分鐘至報到地點。
  • 接送考生之汽車可入校園,並依「國立清華大學車輛入校收費及違規處理要點」規定收費。

交通資訊:清華大學交通路線資訊(連結)、校內地圖(附件二)等。

、聯絡方式03-57151313130133002~6 各分機 招生策略中心;聯絡信箱:spadms@my.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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