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第二次放榜錄取名單

◎本次放榜系所組為:數學系、物理系、天文所、化工系、動機系、工工系、奈微所、電子所,醫環系、分環所、核工所、原科院聯招、歷史所、語言所、中文系、外語系、哲學所、社會所、華文所、教科系、幼教系、藝設系及科藝所。

◎本次正取生報到時間為:110年11月15日10:00~11月17日17:00止請詳閱入學前報到須知(請參考附檔),並依簡章規定及報到須知進行報到手續;

所有備取生亦請於此時間內(110年11月15日10:00~11月17日17:00)上網勾選備取意願,以免喪失備取遞補之資格。

◎考生可於110年11月18日前(以國內郵戳為憑),以通訊方式辦理成績複查之申請(請參考簡章第103頁)。

◎本榜單正取生依准考證號碼排序、備取生依名次排序,部分備取生可能因同分列為同一備取序。

有關錄取標準,依簡章P.8之規定略以:本校招生委員會於放榜前議決各系所(組)之錄取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以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至核定招生名額止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生,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即為不錄取;視情況需要得採不足額錄取,惟不足額錄取時不得列備取生。<<本校不對外公告正取生之分數>>

更多報到相關問題請見:111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報到常見問題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