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到程序:
一、報到時間:112年3月6日至3月10日 上午09:00~下午16:00
二、現場報到:
AI智慧製造與智慧物聯網產業碩士專班(0901):請於報到時間親自至本校工程一館306室辦理報到,並繳送資料。
電動載具先進智慧製造技術產業碩士專班(0902):請於報到時間親自至本校工程一館429室辦理報到,並繳送資料。
流體機械暨先進材料與智慧檢測產業碩士專班(0903):請於報到時間親自至本校工程一館423室辦理報到,並繳送資料。
三、繳送資料:
(一)學生資料黏貼表(請至本校招生策略中心網頁è碩士專班è產業碩士專班下載):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護照影印本
1.持外國護照者,請貼居留證影本,尚未持有居留證者,請先貼護照影本,俟居留證辦妥再影印送至註冊組,以免影響出納組相關補助或經費入帳程序。
2.護照部分為製作學生證之用,如未黏貼護照影本,學生證上即不列印英文姓名,可於入學後或有需要申請英文證明時再行補交至註冊組即可。
◎ 二吋彩色脫帽照片一張(照片係製作學生證用,背面請註明姓名及專班名稱)
(二)學士學位證書正本或切結書(同等學力者繳交專科畢業證書或高等考試及格證明書或大學修業證明書)。
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因尚未取得證書,應填具切結書,一律簽名切結於112年7月14日前繳交畢業證書,並於切結時限前將畢業證書寄回或親自送至專班辦公室。如果無法於7月14日前取得證書者,請於7月3日~7月14日由專班網頁下載「延長切結證明書」至原就讀學校簽章證明後,寄至專班辦理延長(提前辦理者恕不受理),逾時未完成報到或逾越切結日期未繳交學歷(力)證書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隨即以備取生遞補,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
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請於報到時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之相關學歷證明。
1.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一份。
2.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一份。
3.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境記錄一份(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非應屆畢業生一律繳交學歷證書正本,不得簽具切結書,違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協議書三份:立協議書之乙方(具報到資格之考生)皆需簽名及蓋章,待合作廠商用印後,由產碩專班辦公室發還一份留存。
貳、入學相關事項
一、新生註冊須知請參閱註冊組網頁最新消息;新生入學通知請於8月初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列印。
二、宿舍:需要住校者,請注意本校學生住宿組網頁公告。
三、兵役緩徵、獎助學金等相關事宜,請洽生活輔導組(水木活動中心二樓)或參考其網頁資訊https://sa.site.nthu.edu.tw/。
四、需辦理臨時借書證者,請依圖書館網頁「準研究生服務」之說明辦理,網址為:
http://www.lib.nthu.edu.tw/use/identity/newgraduate.html。
參、其他注意事項
一、學歷(力)證書必須繳交中文版正本(持外國學歷者除外),否則無法完成報到者,自行負責。繳驗之學歷證書正本約於10月中旬由註冊組轉各系所辦發還,期間若因參加各項考試或其他用途,需證書影印本者,請事先影印留存。
二、成績單兼錄取通知,係入學前向役政單位申請緩徵之必要文件,請妥善保存,切勿遺失,如確實不慎遺失請以入學通知代替,恕不另補發。
三、報到後因故無法入學者,可填具「自願放棄入學資格申請書」並親筆簽名,並以掛號信件寄繳或親送專班,報到時所繳交之學歷(力)證書將一併退回(需寄回者請附上回郵郵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