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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錄取名單(含報到須知)

國立清華大學113學年度境外碩士在職專班新生報到須知

恭喜您錄取本校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請詳讀本須知後,依下述程序於規定期間內完成新生報到手續。

壹、報到時間20247月24日10:00起至7月26日17:00止(台灣時間為準)

貳、報到程序(網路報到」與「紙本繳送資料」二項程序均需做到,始為完成報到手續)

一、網路報到(取得學號):請於報到時間至招生專區「報名報到系統 (點此連結) 」,以報名時設定之身分證號、密碼,由「登錄其他作業」登入=>在「新生網路報到」選擇願意報到入學或放棄入學資格。選擇報到入學者,於送出資料後,即可於系統上看到個人所屬學號,請將此學號填寫於下面文件相關表格。

二、紙本繳送資料:報到入學者,煩請先準備以下資料,無須寄送,首日上課時(深圳班、亞太班於9月份;新加坡班於8月份)一併繳交相關文件即可:

(一)新生資料黏貼表(請於本公告下方檔案下載),須黏貼: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吋彩色脫帽照片一張(照片係製作學生證用,背面請寫妥學號(請見個人報到網頁)。

(二)學士學位證書正本或切結書(同等學力者繳交專科畢業證書或高等考試及格證書或大學修業證明書等)。

(三)持國外學歷入學者,需於註冊期限內繳交以下資料:(此手續繁瑣,請儘早申請)

 經外館認證之國外畢業證書、歷年成績單各一份

 出入國主管機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四)持教育部認可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入學者,需於註冊期限內繳交以下資料:(此手續繁瑣,請早申請)

 畢業證(明)書正本、學位證(明)書正本、歷年成績單正本各一份。

 畢業證(明)書、學位證(明)書、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畢業證(明)書、學位證(明)書、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查證認定有疑義時應檢附)

 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查證認定有疑義時應檢附)

 國民身分證明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五)持港澳學歷入學者,需於註冊期限內繳交以下資料:(此手續繁瑣,請早申請)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學歷證件(外文應附中譯本)。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外文應附中譯本)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修業起迄期間之香港或澳門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入境紀錄證明(申請人為香港或澳門居民者,免附出入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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