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外子女申請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依「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第6條申請返國入學及依第9條申請輔導入學者,應填具「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申請表」並提供相關審查資料,由教育部彙整申請文件後,轉各大學校系審核是否接受其入學。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法規」全文及申請程序請至教育部網站查詢